代理及經紀人合作夥伴計劃

條款和細則

推薦人

1. 如果我們無法在30天內直接聯繫您的受薦人,或者您從未更新過推薦的狀態,有關推薦將會被自動視為不再有效。 
2. 如果多個代理人向我們發送相同的推薦信息,世服宏圖將接受首先安排參觀的推薦人,除非查詢中另有說明。

*代理人必須積極參與續約談判,並在規定的通知期限之前根據客戶協議與世服宏圖就佣金方面展開討論。 如果世服宏圖已經展開討論,將不給付任何佣金。 續約佣金不適用於少於6個月的協議。 ^代理商必須與世服宏圖開展討論,並參與將其客戶擴展到初始位置以外的地點,以便有資格獲得佣金。如果世服宏圖已經展開討論,將不給付任何佣金。 代理人僅有資格在最多5個地點獲得佣金。 +佣金僅在客戶從開始日期起第3個月開始支付。 如果客戶在此時間之前終止,則不給付任何佣金。

佣金

1. 應付佣金會在收到初始發票總額及簽署服務協議後支付。
2. 當合同未在整個初始期限內完成時,佣金將按比例支付。

隱私政策

我們僅使用您提供的詳細信息來回覆您的詢問。我們絕不會向第三方披露,出售或出租您的個人信息。